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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15年,为谋生随家迁居吉林和龙县。幼时,入私塾读书,受到进步教师影响,逐渐产生反日革命思想。1930年5月,参加当地有名的“红五月斗争”。次年,加入反帝同盟。1933年,参与组织一支队伍,开展抗日武装斗争。同年6月,带队前往渔浪村抗日根据地。同年冬,加入中国共产党,负责与各村党组织的联络工作。1936年3月,编入东北抗日联军第二军第三师(后改为第六师),随部开辟长白山游击根据地,参加抚松县城、普天堡、红头山等许多战斗,表现得勇猛顽强,功绩卓著。同年8月,升任第六师警卫连指导员。1938年,又被任命为第六师第七团政委。同年11月,带领裁缝队和伤病员向长白县密营转移,避开敌人的“围剿”。1939年春末,率领政治工作组到中朝边境的三长、延社、大同、广坪地区开展群众工作,推动反日斗争的发展。1939年8月的一天,在和龙县玉石洞研究工作时,被伪警察包围,掩护其他同志突围时负伤被俘。敌人软硬兼施,企图从他嘴里知道抗联组织的机密,但均告失败。1941年5月,敌人对他进行“公审”时,他首先大声地斥责敌人:“帝国主义强盗们,你们可以杀害我,但你们逃脱不了失败的命运,抗日斗争一定会胜利!”敌人只好秘密开庭,判处他死刑,押解汉城西大门监狱。1945年3月10日,敌人突然打开牢门,上来要把他架出去。他明白是自己的最后时刻到了,便大声喝退敌兵:“滚开!我自己走!”随后从容走出牢门,英勇就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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