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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0年,参加国民党五十七军百十一师三三三旅,担任旅长万毅的勤务员。1942年1月,在万毅的动员下,回乡投入抗日救国活动。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不久,入滨海建国学校学习军事,4月,被分配到沭水县板泉区任区中队队长。6月上旬,他带领队员在于武日伪据点南侧,乘敌人换岗之际,活捉2名敌人,缴获2支枪、80发子弹,并及时送到沭水县抗日民主政府,摸清了据点内的情况,沭水县政府给他记一等功1次。并号召全县区中队员学习“勇敢抗日精神”。1943年调任汤河区中队队长,被群众称为“沭河大队长”。1945年4月,率领5名队员以帮老百姓干活作掩护,监视敌人流动岗哨的情况时,突然遭到100多敌人包围,他奋勇抗击,毙敌人5名,掩护队员和百姓完全转移。40余名敌军一齐向他射击,他接连又打死2名敌人,最后壮烈牺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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