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原籍日本琦玉县秩父市筱原郡人。出生在工人家庭。少年曾随父到中国上海谋生,中学未毕业回东京当皮鞋工人。1937年7月7日“芦沟桥事变”后,参加“日本反战同盟会”不久,被迫征召入伍,随同侵华日军来中国,在炮兵部队服役。他热爱中国,对日本帝国主义发动的侵华战争极为不满。因而引起上司的警觉,于1943年初被调到浙江义乌采伐公司楂林采伐队当队长,受楂林炮楼日本警备小队长河野管辖和监视,这更促使他对侵略者的仇恨。1943年秋,他利用结婚之机,通过交通员,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武装坚勇大队取得联系。此后,多次为我提供日伪军行动情报,解决药品、日用品和棉衣等急需物资。1945年初,他的行动引起河野更大的怀疑,被解除采伐队长职位,又被扣押送日本驻金华警备司令部候审,在押解途中由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金萧支队(坚勇大队已改编)接应逃脱,并参加了抗日游击队。1945年9月随部队北撤。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同年11月到达苏北解放区,编入新四军第1纵队3旅任炮兵教官兼翻译。1946年6月在攻打泰安城时,以两炮摧毁敌人碉堡,立了战功。1947年2月参加“孟良崮”战役,他三天三夜米水未进,指挥炮营掩护冲锋部队攻击。1949年1月上旬,淮海战役进入最后阶段,为减少冲锋部队伤亡,他拆炮拖至距敌前沿二三百米处,平射击毁敌碉堡,而他自己也不幸中弹,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献出生命。1950年12月12日,华东军区给其妻蒋荷菊及子蒋义生颁发了《烈士家属证明书》。
|